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法律是政治规范化、文本化表现形式。就其根本内容而言,政治是整体,法律是部分、方面、环节,是表现形式和产物,是极其重要的手段和工具,也是极其重要的依据和保障。
法律和政治一样,是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的。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规范化、文本化表现形式,也是国家意志集中、统一、规范化、文本化表现形式,换句话说,是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表现和产物。
宪法是社会规范集中、统一、最高表现形式,是国家意志规范化、文本化最高表现形式。一切遵从宪法,是宪法权威、宪法信仰的终极要求。
宪法和法律作为文本化表现形式,是人类意识(认知)的一种。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实践决定认知。物质决不会限囿于意识,实践决不会限囿于认知。因而不以意识限囿物质、不以认知现囿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遵从的重要原则。
政治(立法是一种政治活动)的核心原则是优先遵从其阶级本质的要求,执法、司法、守法的最高原则是一切遵从宪法,因而法制应力求上述二者的统一。
据此可知,政治等实践活动,一方面要遵循宪法和法律(这是宪法权威、信仰的要求和表现),另一方面又不能完全限囿于宪法和法律(物质决定于意识是唯心主义的要求和表现)。
能够正确处理统治阶级意志与国家意志的关系、正确处理阶级本质要求与宪法法律规范的关系,简言之就是达致政、宪、法的高度统一,是一个国家政治与法制成熟、完善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