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达各拉斯把音乐中和谐的道理推广到建筑、雕塑等其它艺术,探求什么样的数量比例才会产生美的效果,由此,它们发现了在欧洲有长久影响的“黄金分割线”,他们有时也认为圆球最美。这种偏重形式的探讨是后来美学里形式主义的萌芽。
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30-470年左右)说:“比起人来,最美的猴子也是丑的。”简明地指出了美的相对性。
到了柏拉图(公元前427-347年),对美的讨论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他在早年写的《大希庇阿斯》篇对话里专门讨论了艺术和其它感性事物的美。他逐一分析了一些流行的美的定义:例如“美就是有用的”,“美就是恰当的”、“美就是视觉和听觉所产生的快感”、“美就是有益的快感”等等,发现了每一个定义在罗辑上都不圆满。可惜柏拉图最后也没有找到一个圆满的结论。
自古希腊的达哥拉斯、柏拉图至今,历时两千多年,出现了黑格尔、克罗齐、鲍姆嘉通、车尔尼雪夫斯基等许多世界著名的美学家,提出了诸如“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美是生活”等许多命题,但什么是美,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为当代的美学家们争论不休,并且大有方兴未艾之势。
哈罗德·奥本斯曾说过:“今天的美学虽然已经有了大量的、愈来愈成熟的著作,但无论是讲演或者著作中,关于美的问题的论述,比起柏拉图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来却并不具有更多正确的意义,而无意义的胡扯倒是不少的”。
烈火评论:机乎对所有的人来说,感觉“美”应该和愉悦性、享受性相联系,这正是对理解“美”时的一个巨大障碍,例如欣赏很多著名悲剧时,人们会哭、会悲伤、心里会极度的“不自在”,但这些经典悲剧仍旧被定义为美的作品。所以美应该既是一个相对的,也应该是一个多元性的感受。美的具体的定义我不能给出,但我能给出几个标准:
1、美一定有接受者(读者、听众、观众等)。
2、美一定是个人的强烈心理感受。
3、只有接受者与欣赏的对象产生心理共鸣时,美才会产生。
4、美是纯感性的。美并不存在于客观世界中,仅存在于主观的感受上。
当一个人欣赏某个作品时,在心理上与作品的内容(或一部分内容)产生了共鸣,并由此引发强烈的情感波动时,美的现象就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