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一切成爲人的感覺、知覺和觀察之對象的東西,也都呈現於動物感官之前。但是,只有人能夠把一些感官的刺激變成知識和經驗。因而,也只有人能夠把他的各個知識和經驗安排在一個有條理的系統中。
行爲之前是思想。思想是預籌將來的行爲,並回顧過後的行爲。思想與行爲是不可分的。每一行爲總是基於一個關於因果關係的特定觀念。思考一個因果關係的人,是在思考一個理論。沒有思想的行爲,不要理論的實施,是不可想像的。推理可能錯誤,理論可能不正確;但思考與推理在任何行爲中都是有的。另一方面,思想總是想到一個可能的行爲。甚至一位思考一種純理論的人,他會假定其理論是對的,也即,假定按照這個理論的行爲,其結果將是這個理論所預料的。至於這個行爲是否行得通,那就與邏輯無關。
思想的,總歸是個人。社會不思想,正如同它不食、不飮。人的理知作用,從原始人的天眞想法,演進到現代科學的精密思想,是發生於社會裡面。可是,思想本身則是個人的成就。我們有聯合的行爲,沒有聯合的思想。我們只有「保存思想,並把思想傳遞給別人,以刺激他們思想」的傳統。可是,人沒有其他的方法占有前輩的思想,除掉一再地去思想它們。自然,他可以根據前人的思想再向前想。傳統的主要工具,是語言。思想與語言相聯,語言也與思想相聯。概念體現於名詞。語言之爲思想的工具,正如同它之爲社會行爲的工具。
思想與觀念史是在世代與世代間的談話。後代的思想產生於前代的思想。如果沒有這種刺激,知識的進步就不可能。爲後人播種而在前人耕耘的土地上收穫,這種不斷的演進,也表現於科學和觀念史的上面。我們承襲於祖先的,不僅是一些構成我們物質福利的財貨;我們也同樣地承襲了一些觀念、思想、理論和技術,我們的思想因此而益豐富。
但是,思想總是個人的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