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aketb 发表于 2015-4-8 20:36
正确的办法是:首先承认错误,然后再来谈处罚过重。如果在不承认错误的这个大前提下,谈处罚过重,谈其他无 ...
层主说的不合理——信息不对称下,于不清楚北大做什么决定,但相对清楚首先承认错误,有多大可能变成最严重的惩罚措施。
所以,积极承认错误,在实际行为当中没有合理性作为支撑,空设想。
实际上,在这个问题上“于”得到这么多支持, 恐怕和学校的运行和处理方式有直接关系,关门判断和决策,学生获得信息不公开,不对称,对学生的权威压制,学生表达自己意见的渠道缺失,以及反馈信息的含糊和根本就是废话。
如果信息公开透明, 北大在程序上做得合法情,合人情的情况,取消其学士学位,这件事也就这么回事了。
但,北大的做法就等于给所有围观的人一闷棍, 就是这么傲娇了,就这么NX,QS。
于属于令人痛恨的抄袭者 v s 长久以来对学校官方漠视,傲娇的积怨
更加令人厌恶的硕士、博士制度,彷徨无奈的毕业前景,一无所得的浪费和无奈,在北大这种态度方式下集中爆发,更让人更痛恨。
在两个都讨厌的情况下,那个不怎么讨厌的就成为了胜利者。
这就是乌鸦说猪黑,挨揍的却是乌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