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深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打造“深圳质量”的重要时期。编制和实施好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经市ZF同意,对深圳市“十三五”规划前期重点课题向社会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本公告附录选聘研究课题,申请单位自行确定申请题目(每家单位最多不超过三个课题)。申请单位也可以结合自己专长和对深圳发展的思考,自定研究题目,一并参加课题申请。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课题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课题研究应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4.课题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领域国家的政策导向、深圳的发展现状、国内外重点城市比较、主要问题和原因、基本思路、对策措施等。
5.课题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时间安排
1.申请单位如实填写《深圳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并撰写研究大纲(包括研究要点说明),于2014年9月5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申请”字样。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14年9月20日前发送通知书。
3.承担单位接到课题通知书后10日内,须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委托研究协议书。
六、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11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并提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承担单位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4年12月底前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对研究情况不定期听取进展汇报。
七、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一般给予5万至20万元补助。申请单位应在《深圳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提出研究经费数额。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91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张先生、左先生
电话:0755-82101231,82101225
传真:0755-82107432
电子邮箱:135gh@szpb.gov.cn
欢迎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深圳市“十三五”规划课题研究工作,也欢迎个人自荐自主研究成果,为深圳市描绘未来发展蓝图出谋划策。
附件:
1.深圳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
2.深圳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
http://www.szpb.gov.cn/xxgk/qt/tzgg/201408/t20140820_25488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