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元间校正
元间获取是企图通过间接相互作用提前获知对象的性质和行动趋势的目的性行为,对于对象的了解最终会导致对于对象的反应和行为,而这种反应和行为的结果又成为验证、矫正元间采集、认识过程的重要步骤。从元间获取到元间校正的全过程是一个完整的反馈链条,其中,通过执行机构对于对象做出的反应行为可称为“实践”环节。根据实践结果调整元间库中内容的过程则称为“校正”环节。
最初,对于外源性元间的解构是通过运算器官根据先天程序独自实现的。“解构”就是分割对象的元间。对象的元间被从对象上分离之后,就脱离了原先所依存的物质实体,变成了纯粹的元间实体,对于元间实体可以任意分割。然而,物质实体本身并不能任意分割,只有在物质要素相互之间结合的点位上分隔才是恰当的,才能分成原来意义上的物质要素。尽管先天的比较、分割程序也是出自长期的进化、矫正和积累,与外在世界有着高度的契合性,但是仍不能保证所有的分割都与在对象世界中以具体物质方式存在的要素完全重叠和对应。于是,利用纯粹元间的比较所实现的元间分割与实际的物质对象可能实现的分割就不一定是同一种分割,会产生不同的分类,产生出实际上并不存在、并不可能的元间要素,元间要素与对象实际可以分割的物质要素并不一致。
这种不一致,偏离了元间采集、处理的初始目的,可能会导致不利的结果,不利的实践结果成为调整元间运算结果甚至运算程序的动力。这种不利结果将成为对上述模型中的元间运算结果和程序进行校正的因素。
这里出现了对同一个对象的两种解构方式。
第一种是,通过感觉器官直接获取的关于这个对象的元间实体,仅仅依照先天的运算程序进行的例行计算,对这个元间进行解构,将解构的结果存入了分析和归纳的概念体系。 我们先是在这个内在的、相对封闭的体系中理解这个元间实体;
第二种是,根据我们的理解,产生了对于对象的策略,产生了我们的行为,这个行为会重新回到所针对的最初的对象实体,回到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的实际的对象实体。我们的行为作为新的相互作用,可能会实际地解构、解剖、拆分这个实体,比如用牙齿咬碎了一个被观察了很久的坚果。坚果实际破碎的裂纹并不一定就是过去仅仅估计和判断的纹路,对于对象实际拆分所得到的碎片是另外一种更为复杂的模式。
通常,我们更相信第二种方式,会主动用实践获得的这一组元间去校正、替换原先仅靠纯粹元间解构所获得的那一组元间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