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五个自变量:A B C D E F,均为分类变量,因变量为一个连续变量。
我先用A B C当自变量做多因素方差分析,再用A E F做多因素方差分析,因变量相同,协变量相同,无缺失值。
我现在困惑的是A的主效应在两次计算中不同,一个显著,一个不显著,想请问请问一下大家这个结果正常吗,还是我的方法用错了?谢谢大家!
楼主: sscy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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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求助 多因素方差分析时同一个自变量的主效应显著性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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