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网商、电子商务生态及新商业文明长期系统的研究,阿里研究中心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合作构建了“网商发展指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发展规模、普及程度、经营水平、网商生态、增长趋势5 项一级指标和15 项二级指标。
阿里研究中心通过对2009 年相关数据的采集、计算和分析,形成《2010 年度网商发展指数报告》。报告主要发现如下:
1、网商发展水平和GDP 分布相仿,粤浙沪领先
截至2009 年底,全国网商发展指数为30.30。网商发展指数排名前十的省市依次为: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福建、山东、天津、四川、河北,与我国各省市经济发展水平大致吻合。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9 年,我国GDP 总量前十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河北、辽宁、上海、四川、湖南。网商发展指数排名同GDP 排名相比较,前十强的重合度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