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基本假设 “我可举一个有趣(而非事实)的例子,来说明「A→B,所以Not A→Not B」这个谬误。
话说有一群人,每个都是白痴,对世事茫然不解。经济学者却假设他们每个人明智地争取最大的利益。事实上,这些人都是白痴,所以这个经济假设显然是错了。这些白痴听说汽油站很好玩,于是每个人都开办油站了。因为是白痴,他们之中有些把油站建在荒山之上,有些建在密林之中,也有些建在海上的。没有公路汽车经过,油站怎可以生存呢?但他们当中有几个同样的白痴,却糊里糊涂地把汽油站建在公路旁。过不了多久,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只有在公路旁建油站的白痴能生存。事实上,他们是不知自己所为的。
经济学者假设他们懂得怎样争取最大利益,显然是错了的,但留存下来的油站,却刚刚与争取最大利益的假设不谋而合。假设白痴懂得怎样争取利益虽然是错了,但却准确地推测了白痴建油站在公路旁的行为,这些行为于是就被解释了。说他们不知所为,所以油站不会建在最有利可图的地方,是谬论。”
这是张五常“经济解释”中的一个例子。但我认为,白痴建油站在公路旁这个事实不是被“每个人都明确地争取最大的利益”这个经济假设所解释的,而是被自然选择优胜劣汰理论所解释。当然这个例子验证「A→B,所以Not A→Not B」是谬误没有任何问题,但要说清楚,这里A是“白痴懂得争取最大利润”这一假设,而B是可以被检验的事实“白痴建油站在公路旁”。刚开始读这段的时候被老张的文字迷惑了一会。现在既然在这个例子上多想了一段时间,不妨继续沿着这个有趣的例子谈下去。其实出现这个例子并非巧合,虽然“每个人都明确地争取最大利益”这一条假设在白痴这个例子上并不成立,但它似乎也可以由自然选择理论推论出来:如果有人不最大化地争取自己的利益,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被群体淘汰的危险。当然这个推论一直是有待商榷的,会牵涉到伦理学的一些问题。
进一步而言,如果经济学中最基础的假设能被自然选择学说所推出,那我们大可以把这两门学科合二为一。自然选择学说的精髓在于,给一个相对长的时间跨度,群体会向某个方向发展,这里“时间”和“群体”是两个关键要素。经济学发展到现在有众多的门派,但都是以“自私的人,最大化利润”为前提,如果谁改变这个“自私”的前提,多半会被踢出经济学的圈子。但不要忘了,“自私”这个前提如果是自然选择学说的推论,就同样需要符合“时间”和“群体”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说,在相对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群体竞争的情况下,经济人是自私的。这也正好映证了我们社会中存在的很多利他主义行为,这些行为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但我现在的疑问是,这么多经济学分支,宏观的、微观的、发展的、福利的,它们所站的角度不完全一样,当然在“时间”和“群体”这两个要素上也未必处在同一粒度,但是却都以“自私的人,最大化利润”为基本前提,这样是否会出现一些分析与事实的偏差呢?
这也许是一个门外汉的问题,当然我也知道这个疑问的基本前提是自然选择自私的推论成立。换一个角度问,如果我们的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利他主义行为,而这些行为又确实影响着我们的经济生活,经济学是如何量度它们的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9 4:29:25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