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3cooh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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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转帖]厉以宁要对农民下手了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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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句逐字地看了厉以宁的《论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尽管厉以宁洋洋洒洒的写了好几千字,实际上他的意思只需要几句话就可以表达清楚:由于大批的农民进城务工,许多宅基地和承包田都被闲置起来,无论对国家还是对个人,这都是极大的浪费。所以厉以宁认为有必要让这些闲置土地活起来,按照他的术语说——实行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具体技术操作是这样的:“农民根据自愿原则,实行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尤其是采取转包、租赁、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促进规模经营,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此外,还可以试行‘土地银行’经营方式,即外出务工的农民,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的农户,把所承包的土地存入农村信用社,按年取得利息。”
  
  为了不让农民听明白,或者说最好把火候掌握在农民似懂非懂的程度,厉以宁话说得非常拽,非学者和业内人士则不能彻底明白。在此我免费给农民翻译一下,厉以宁的观点简单的讲就是说,农民进城务工后承包田不是没人种吗,还有旧村改造后不是腾出很多宅基地吗,这些土地闲置起来是浪费,应该充分地加以利用。怎么利用呢?厉以宁的观点是,其一、建立“土地银行”,说白了就是当铺,农民们把这些土地抵押给这些当铺,一次性的取得报酬,至于报酬有多少,不用说你也能猜到;其二、把土地存入银行按年取得利息;其三、凭土地使用权入股分红。
  
  如果不做对比分析,谁看了都会觉得厉以宁一心为农民着想,让那些闲置的土地活起来,无疑是国家和农民都受益的双赢办法。但问题却在于,既然农民是土地的主人,为什么不能由农民自己开发呢。为什么农民必须把土地抵押给别人,并由这个横插一杠子的第三者来决定农民的收益呢。最让人愤怒的是,这个人与农民、农村、农业本没有任何关系,但他却有资格分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红利,而且还是处于主动地位和手中拥有支配权的占先分享。果真如此,岂不是与古代帝王的初夜权一样么。
  
  简单的打个比方:旧村改造后,王老汉和全村农民都搬到楼里住去了,这样便腾出很多宅基地来,王老汉和全村人手里都有点钱,于是他们就决定以大家入股的形式,在这片腾出来的宅基地上搞房地产开发。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厉以宁反对他们这样干,厉以宁说,你们不能自己搞开发,你们自己搞开发是违法的,你们只能把土地抵押“土地银行”,“土地银行”把土地使用权售卖给房地产开发商,然后由房地产开发商们来搞开发才是合法的。
  
  话到这里,厉以宁“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秘密,也就不用过多地揭示了,一言以蔽之,就是特权阶层进入农村抢劫农民的绿灯。不过,从中至少能够说明两个问题,一是说明中国的特权阶层已经完成了城市市场的利益分割,开始有步骤有计划的分割农村市场了;二是说明中国的特权阶层贪得无厌,尽管他们已从国企改革、教育改革、医疗改革、住房改革、物价改革等许多改革中赚取了巨额的利益,但他们照样不打算饶过农民。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厉以宁“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理论也不是一无是处,比如对那些手里没有资金的农民来说,把宅基地典当给当铺无疑是一条获得资金的有效途径,尽管这无异于饮鸩止渴,终究比没有强。然而,对于那些手里有些资金的农民来讲,就应该另当别论。否则的话,农民在腾出来的宅基地上自己盖房子卖是违法的,就是小产权房;而把土地转到开发商手里,由开发商来盖房子那就是合法的,就是大产权房,这如果不是强盗逻辑那世间就没有强盗逻辑了。
  
  就有关如何处理进城务工农民宅基地问题,厉以宁给了三种设想,但就是没有一种设想把处置土地的权力交给农民自己。在厉以宁的法理中,除了抵押和流转农民别无选择,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厉以宁的方法改革农村现行土地制度,那么农民从交易的一开始,就只能扮演被人盘剥和欺凌的杨白劳角色。因为所有的主动权都掌握在黄世仁的手里,他们说农民的土地值多少钱就值多少钱,如果农民敢不同意他给定的价码,其结果一是被武力摆平,二是让农民的土地永远没有抵押和流转的机会。
  
  从本质上讲,所谓的中国式改革,就是不断地变通法律以诱骗和强迫社会大众出让利益并由特权阶层无偿得到利益的过程。而厉以宁所作的,就是给那些强盗们披上一件一件合法的外衣,让他们看上去很美。
  
  然而,无论厉以宁的理论多么冠冕堂皇,也无论他怎样包装词汇,诸如把“失业“说成“下岗”、把“穷人”说成“待富群体”、把“阶级调和”说成“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等等,都无法掩饰这场改革导致“富人越来越富而穷人越来越穷”的社会现实。
  
  纵观三十年的改革,总体上分析,每当那么一项改革完成以后,社会上就会出现一批暴富起来的新贵族,同时较这些新贵族人数多出几千几万倍的人沦为穷人。而我要说的是,虽然目前还无法证明厉以宁的“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将制造出多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穷人,但有一点可以确信,假如厉以宁的理论真的被应用到实践中,那必将是一场规模浩大的抢劫,一场史无前例的圈地运动,农民们所遭遇到的将比国企改制中工人所遭遇到的还要凄惨。

作者:安庆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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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厉以宁 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 农村信用社 看上去很美 农民 厉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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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1196 发表于 2008-5-2 23:0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赞成楼主的观点。农民问题不解决好,和谐社会只能是句空话。

钻研人性,管理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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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zh 发表于 2008-5-1 09:1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没有创造出足够多的新财富的情况下,某一部分人的富裕必然是建立在更多人的贫穷上的。其中可以想想“权力”这个工具多么有效。

君子以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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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ji 发表于 2008-4-30 17:3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好象有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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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ishope 发表于 2008-4-30 16:0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看后很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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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chong 发表于 2008-4-29 00:5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是啊 土地流转的周期应怎样规定,是按照双方协定的方法解决的吗,如果是的话,对农民来说,还不失为一项针对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大量闲置的创新举措,否者,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个人看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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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cherub 发表于 2008-4-22 12:1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坚决反对,因为他不是农民……这么搞下去要出乱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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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esyuan 发表于 2008-4-22 10:3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现在的农民其实对自己的土地还是很谨慎的,不会轻易被忽悠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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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ett 发表于 2008-4-21 22:5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土地入股,听起来好像不错啊,即容易有规模经济,又能把现在那些闲置利用起来。

农民失去了土地,那不就是无产者么,所以首先要保证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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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vafhy 发表于 2008-4-21 21:3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失去了生产资料的农民,剩下的只有被剥削的命运
为人民服务,比泰山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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