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于华尔街评论财经网)据知名财经媒体澎湃新闻报导,央视财经频道知名主持人芮成钢7月11日下午被检方带走。另据财新网消息,央视财经频道副总监李勇、一名制片人也于同日被检方带走。
自5月31日上午,该频道总监郭振玺、制片人田立武突然被吉林省检察院抓捕以来,央视财经频道前后已有8人被带走。
看到这样的报道,有些习惯了纪委版“杀人游戏”的小伙伴或许会纳闷,“天黑请闭眼”后,为什么这次登场的不是纪委?澎湃新闻查询多家媒体报道显示,此番央视财经频道“窝案”一直由检察机关查办。
首先,要纠正一个常见的理解误区。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并非必须经过纪委“双规”调查移送后才能办理。
举例来说,广东省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案即由广东省检察院独立办理。2011年2月10日,罗荫国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当日,罗荫国直接被该局侦查人员带走接受调查。
和纪委一样,检察院独立办案也会经过受理举报、线索初查、立案、调查等流程,随后移交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当纪委与检察院收到相同的举报材料时,一般也会沟通、协调。
据媒体报道,罗荫国案发前,广东省纪委和省检察院、反贪局同时收到了举报,各自进行了侦查。由于罗荫国犯罪证据确凿,经广东省委同意,罗荫国没有经过纪委“双规”的程序,直接被检察院批捕。
既然检察院可以独立办案,为什么大家潜意识里都认同纪委是“第一出口”呢?根据各自性质分工,纪委负责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检察院监督的范围是犯罪案件。
我们在纪委的通报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表述:经查,……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某某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决定给予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里“移送司法机关”指的就是检察机关。
按照中央纪委披露的办案流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官员贪腐案件,从被纪委发现线索到移交检察机关前,要经过5个步骤: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之后,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如果他们不仅违纪而且违法,纪委便会将其涉嫌违法的部分移交给检察机关继续调查审理。
在当下的办案实践中,一旦发现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一般都先由纪委介入,等到证据基本固定后再移交检察院。一些地方,检察院发现了官员犯罪线索,也会先移送纪委。
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地方的检察院反贪局独立发现重大案件、立案侦查的比例自然大幅下降。
至于此次央视“窝案”为何由吉林省检察院侦办,比较大的可能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6月1日,最高检官网通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对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总监郭振玺、制片人田立武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后的消息显示,侦办该案的单位是吉林省检察院,而并非央视所在地的北京市各级检察院。
(本文来源于澎湃新闻,在不改动原文基础上做了一定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