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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09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3.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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