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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二、选测等级:普通类考生特征分须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C、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选测科目:学院本部铁道通信信号、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机车车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通信技术等六个专业选测科目须物理选科,其他专业对选测科目不作限制。苏州校区所有专业对选测科目不作限制。考生合理选报专业。

  四、专业安排: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五、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特征分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合格,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综合分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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