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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八、录取原则
    1、按专业级差进行预录取,1-2志愿级差5分,其余志愿不设级差。
    2、以招生录取系统设定模板自动分配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低分退档,最低基准分相同时,原始分高的优先录取。
    3、同等条件下有特长、英语分数高者优先。
    4、面向厦门农村定向招生:面向厦门同安区、翔安区、海沧区、集美区所属乡村,每村限报一名,报考志愿安排单独编码,单独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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