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内地学生
本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在过去十年一直维持百分之九十以上,毕业生的专业能力深受香港雇主赞赏。香港教育学院通过参加教育展,与各省市教育部门、大学及中学合作举行招生推介会等,宣传及推广教院课程,招收内地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入读本校课程。
香港教育学院欢迎内地应届高考学生申请来港入读本科课程。本校实行自主招生,不影响学生填报内地高校志愿。报名详情可于申请期间浏览大中华事务处网页:http://www.ied.edu.hk/gca,并经此网址递交入学申请。
有关课程内容,请浏览网页www.ied.edu.hk/degree
本科课程学制
教院本科课程采用学分制,一般分为四年及五年全日制。学生完成学业后可按成绩获颁不同荣誉等级的学士学位。(课程详情请查阅:http://www.ied.edu.hk/acadprog/undergrad.php)
学生完成五年制教育学士课程后可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申请成为注册教师,在幼稚园、小学或中学任教。
入学申请基本要求
一般入学条件
报读人士必须参加2014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重点录取分数线,而且户籍所在地是内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中毕业生。
此外,本校亦欢迎在香港就读副学士或其他大专课程的内地生报读。一般而言,申请人的全年平均积点须达良好水平,并通过入学面试方可获考虑。
个别学科的入学条件
1. 视觉艺术教育荣誉学士(五年全日制) 及创意艺术与文化荣誉文学士(四年全日制) -视觉艺术主修课程
◎ 除需符合上述一般入学条件外,申请人必须上载或提交最少三件自己的艺术作品或画作,以供专业老师评核。
2. 音乐教育荣誉学士(当代音乐及演奏教育学)课程
◎ 申请人须擅长演奏至少一种乐器(或声乐),并对当代音乐具有浓厚兴趣。
◎ 课程对综合高考成绩的申请人有以下特别的考虑:
a. 综合高考成绩需达一本线(文艺特长生可获加分);或
b. 艺术类高考生于综合高考成绩达二本线及艺术科成绩达满分之70% (文艺特长生可获加分)。
c. 若申请人于相关音乐范畴具备特殊才能及/或成就,申请人或可获豁免部分入学要求。此外,若申请人拥有英国皇家音
乐学院联合委员会颁发之DipABRSM 或LRSM 资格、伦敦圣三一音乐学院之ATCL 及LTCL 资格、音乐深造文凭或音乐专业文凭/证书,将获优先考虑。
英语能力要求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英语能力要求(内地应届高考生必须符合下列第一项要求):
1. 高考英语分数达到110 分或以上(满分为150 分)。如报读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或要求有良好英语水平的课程,申请人的英语分数必须达到120 分或以上;或
2. “托福”(TOEFL)纸笔测验550 分、电脑化测验213 分或网络化测验80 分或以上成绩;或
3. “雅思”(IELTS)学术组别6 分或以上成绩;或
4. “综合中等教育证书”(GCSE)/“普通教育文凭”考试普通程度(GCE O-level)C级或以上成绩
香港教育学院2014/15学年学士学位课程总览
学院 | 课程 | 文学士 | 教育学士 | 音乐教育学士 | 科学教育学士 | 社会科学教育学士 | 社会科学学士 |
博文及社会科学学院 | 教育荣誉学士 (五年全日制) # - 音乐教育 - 体育教育 - 视觉艺术教育 - 通识教育 - 小学教育-常识 / 数学 - 中学教育-资讯及通讯科技 | P | |||||
创意艺术与文化荣誉文学士 (四年全日制) — ^ -音乐 / 视觉艺术 | P | ||||||
全球及环境研究荣誉社会科学学士 (四年全日制) — ^ | P | ||||||
音乐教育荣誉学士 (当代音乐及演奏教育学) (四年全日制) * ^ | P | ||||||
社会科学教育荣誉学士 (大中华地区研究) (四年全日制) * ^ | P | ||||||
科学教育荣誉学士 (科学与网络科技) (四年全日制) * ^ | P | ||||||
科学教育荣誉学士 (运动科学) (四年全日制) * ^ | P | ||||||
通识教育荣誉文学士 (四年全日制) * ^ | P | ||||||
可持续发展教育荣誉文学士 (四年全日制) * ^ | P | ||||||
教育及人类发展学院 | 教育荣誉学士 (五年全日制) # - 幼儿教育 | P | |||||
心理学荣誉社会科学学士 (四年全日制) — ^ | P | ||||||
人类与组织发展荣誉文学士(四年全日制) * ^ | P | ||||||
人文学院 | 教育荣誉学士 (五年全日制) # - 中国语文教育 - 英国语文教育 ^ -中学 / 小学 | P | |||||
语文研究荣誉文学士 (四年全日制) — ^ -中文 / 英文 | P |
# 成功完成教育学士课程后可在香港申请成为注册教师
— 已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审批的学士学位课程
* 认可自资学位课程
^ 以英语作为主要授课语言的课程 / 申请人需达良好英语水平
2014年度本科课程招生手册
http://www.ied.edu.hk/gca/downloads/UG_brochures_simp.pdf
截止申请日期
2014年 6 月 13日
报名费
非本地申请人的报名费为港币300元(以每个课程计算, 最多可报读2个课程)。报名费一经缴交,概不退还。
缴费途径
1. 用 Master / Visa 信用卡或“传款易”于网上付款;或
2. 直接将报名费存入或转账至香港东亚银行账户015-195-25-00003-9 ;或
3. 以港币汇票缴交,抬头为“香港教育学院”,受款城市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或
4. 以汇款形式缴交。汇款资料如下:
银行名称: The Bank of East Asia, Limited
银行地址: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Branch, Room C-P-12, Podium, Central Facilities Building, 10 Lo Ping Road, Tai Po, N.T。
账户名称: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账户号: 015-195-25-00003-9
Swift Code: BEASHKHH
注:所有涉及的银行服务费用必须由申请人支付。如以汇款方式缴交报名费,香港东亚银行将每次 (不限报读课程数目) 额外收取港币240元手续费,请确保所付金额足以缴付有关手续费。
申请办法
1. 教育展览现场直接报名;或
2. 网上申请:http://www.ied.edu.hk/acadprog/online
申请人须提供下列文件以供参考
1. 所缴付报名费之收据;及
2. 身份证或港澳通行证复印本;及
3. 在申请表内填写之学历或其它资历证明复印本(切勿将任何文件正本邮寄至本校);及
4. 推荐信(如有)
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只需把文件上载至本校网上申请系统(http://www.ied.edu.hk/acadprog/online)。若以非网上方式递交申请,请根据本校发出的电邮指引,把报名费收据正本连同上述申请文件复印本递交至本校。请于收据或转账/汇款通知单上写上姓名、省市名称及所报读课程名称。申请人宜自行复印该收据以作保存。
于入学注册时,申请人须提交在入学申请表所填写的学历及其他资料正本,以供审核。如资料不符,申请人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办理签证
按照香港特区政府入境条例,非本地学生必须申请学生签证,方可在香港入读全日制本科课程。所有非本地学生来港就学,都必须由香港的高校提供学生签证担保。因此,本校会将被录取学生的签证申请送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有关签证申请详情,可浏览大中华事务处网页:http://www.ied.edu.hk/gca
学费
以下是在香港教育学院修读学士课程每年所需的学费,其中不包括住宿费及来往香港及各地的交通费、保险、衣物、娱乐、书本等费用。
课程 | 学费 (平均每年港币) | 备注 |
教育荣誉学士 语文研究荣誉文学士 创意艺术与文化荣誉文学士 全球及环境研究荣誉社会科学学士 心理学荣誉社会科学学士 | 100,000元 | 政府资助课程 |
音乐教育荣誉学士 (当代音乐及演奏教育学) * | 72,000元 | 认可自资课程 |
科学教育荣誉学士 (运动科学) * | 75,000元 | |
科学教育荣誉学士 (科学与网络科技) * | 75,000元 | |
社会科学教育荣誉学士 (大中华地区研究) * | 75,000元 | |
通识教育荣誉文学士 * | 78,000元 | |
可持续发展教育荣誉文学士 * | 80,000元 | |
人类与组织发展荣誉文学士* | 84,000元 |
(以上费用仅供参考,部分收费如有调整,以本校网页上公布资料为准。)
* 自资学位课程的学费按每学年所修读的学分计算。
注:学生可能需要参加必修或自愿性质的海外交流、沉浸或研讨会等活动。同学或须支付有关活动之全部或部分费用。
奖学金
本校设有多项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社会服务及其他由捐赠者订定的条款而颁发。
全日制本科课程非本地一年级学生可申领的一些奖学金列举如下:
奖学金名称 | 每名金额 (港币) |
香港教育学院非本地学生育才奖学金(全额)* | 每年140,000元#(可续领) |
香港教育学院非本地学生育才奖学金(全额学费)* | 每年100,000元 # (可续领) |
香港教育学院非本地学生育才奖学金(半额学费)* | 每年50,000元#(可续领) |
香港赛马会奖学金(内地学生) | 每年约150,000元# (可续领) |
准英语教师奖学金(主修英文, 入学前向“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申请) | 每年80,000元(可续领)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金 | 每年80,000元(可续领) |
自资专上奖学金计划-卓越表现奖学金 | 每年80,000元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才艺发展奖学金/外展体验奬 | 10,000元 |
自资专上奖学金计划-才艺发展奖学金/外展体验奬 | 10,000元 |
区百龄慈善基金会-香港师资培训奖学金(教育学士课程) | 10,000元 |
学生交流奬学金 | 最高20,000元 |
* 学生无需另行申请
# 金额或会有所调整
尚有其他奖学金及奖项,由本校学系、部门或外间机构提供,详细资料将在接受申请时发放,请留意学校内联网之公布。
有关奖学金及奖项资料,可浏览学生事务处网页:http://www.ied.edu.hk/sao
(以上资料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查询
大中华事务处
电话: (852) 2948 6389
传真: (852) 2948 8965
电邮: gca@ied.edu.hk
地址: 香港新界大埔露屏路十号香港教育学院行政大楼A-G/F-09室大中华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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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电话: (852) 2948 6886
传真: (852) 2948 6162
地址: 香港新界大埔露屏路十号香港教育学院行政大楼A-G/F-11室谘询中心
网址: www.ied.edu.hk/acadpr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