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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以上两个专业 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以四年为基准学制,入学后前1年半时间为通识教育阶段,按学科类别打通基础课,进行基础素质与基本能力培养;后2年半时间为专业培养阶段,按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进行专业技能与专业素质培养。通识教育结束后,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照“志愿+高考成绩+大学课程成绩”的原则,实行专业与学生的双向选择,进行专业分配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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