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校”)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一条学校全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学校部委码:12861
第三条办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邮政编码:310053
第四条学校性质:我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招生对象: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第六条外语语种要求:无。(我校以英语教学为主,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七条男女比例要求:无。
第八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九条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2年面向浙江省、河南省、甘肃省、安徽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福建省、辽宁省、江西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陕西省等省、自治区招生。
第十条电话及网址
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777301886888207(传真)
2.中澳合作专业咨询电话:0571—87772677
3.艺术类专业咨询电话:0571—87772681
4.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87772601
5.E-mail:zimezsb@163.com
6.学校网址:www.zime.edu.cn
7.招生网址:zs.zim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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