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和掌握金融业务技术,能够运用经济学一般方法分析金融活动、处理金融业务,有一定综合判断和创新能力,能在各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教育等部门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修课程:
经济数学、财政学、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管理、商业银行业务管理、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证券投资学或保险学、计量经济学、中央银行学、方向一(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学、国际结算)或方向二(金融市场学、金融工程原理、金融法)或方向三(银行会计学、财务管理、基金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