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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三)、办学层次及计划形式:国家计划内统招高职高专。
  (四)、学制:三年。
  (五)、学费、住宿费:学费5000元/年(服装专业6000/年、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类专业58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八人间)。
  (六)、退费办法:从报到之日起三天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从报到之日起一周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90%,从报到之日起一月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70%,从报到之日起一学期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50%,一学期之外不退任何费用。
  (六)、学历证书类型:发放国家统一专科毕业证书。
  发证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七)、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八)、录取规则:
  1、在自治区招委会监督、指导下,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完成招生计划及对社会的承诺,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录取。
  2、对于考生填报的志愿,我院采取“志愿清”的原则,即在考生满足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按志愿从高分到底分进行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调档比例120%。
  3、对于加分、降分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均以投档分数为准,平等对待。
  4、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九)、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助学金3000元/人
  2、奖学金每年一评,一等1000元/年;二等500元/年;三等300元/年。比例为30%。
  3、可按自治区政府有关政策帮助考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学院地址:
  青城分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59号;
  中山分院地址: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
  (十一)、联系电话:
  青城分院联系电话: 0471—2658726、4310011; 15049134888
  中山分院联系电话: 0471-2692129、 2692156; 13171415027
  (十二)、网址:青城分院:www.qcdx.net 中山分院:www.nmzs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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