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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4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3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2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842万元,图书46.6万册。

  二、语种、男女生比例

  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

  男女生比例没有特殊要求。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3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 3
550306 供用电技术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60701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3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3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
60010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3
610101 染整技术 3
610204 服装设计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640106 酒店管理 3
660108 商务英语 3
660112 文秘(文案创意方向) 3
660201 语文教育 3
660203 英语教育 3
660213 初等教育 3
660213 初等教育(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方向) 3
660214 学前教育 3
660216 特殊教育 3
660217 儿童康复 3
660218 人群康复 3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3
670307 主持与播音(音乐节目主持方向) 3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以及学费的减免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六、学院获奖情况

  2006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七、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没有专业级差要求。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2833141 2826621 2840511 2801933

  传 真:0417—2834241

  网 址:www.ykdx.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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