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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章程》和自治区招生政策规定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是新疆唯一一所维吾尔医药学类为主、医学类相关专业并举的普通高职院校。学校现已成为一所教育思想先进、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浓郁区域、地缘特点和维吾尔医药学、护理、医学检验和康复治疗技术人才培养特色的实用性高职院校。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118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坐落于祖国西部巍巍昆仑北麓、塔克拉玛干沙海南缘、古丝绸之路南道历史名城——和田市。1989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是一所自治区全日制医学类专科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指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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