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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1.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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