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奖励资助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我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学年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详情可登录http://xg.nfsysu.cn/gzzd/查阅。

推荐阅读
经济学相关文章
标签云
经管之家精彩文章推荐
院校老师推荐 一对一咨询 帮你科学报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