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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我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学年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详情可登录http://xg.nfsysu.cn/gzzd/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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