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为引导上市公司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交所修改了《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制定了《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般规定》、《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汽车制造》、《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于9月11日正式发布,并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证监会相关工作部署、加快转型步伐、提高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效能,今年年初,上交所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模式由原先的分辖区监管调整为分行业监管。这次发布的第一至七号指引,是在前期行业研究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的。其发布实施,将有助于统一沪市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的标准,增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有利于引导投资者更多地依靠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进行理性投资。
本次发布的第一号指引是适用于沪市全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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