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和欧盟诉中国对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一案中,世界贸易组织(WTO)纠纷小组最终支持了日本及欧盟的诉求,裁决中国在与日本及欧盟的不锈钢无缝钢管纠纷案中败诉。
WTO裁定中国败诉
所谓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主要是用于发电站的超临界锅炉和超超临界锅炉中的过热器和再热器。
记者注意到,中国曾在早前指日本和欧盟的不锈钢无缝钢管生产商以不公平的低廉价格在中国出售商品,根据中国商务部发布的公告,依照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终裁结果,自2012年11月9日起,中国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9.2%~14.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但随后日本和欧盟向WTO提出申诉。
日本于2012年12月提起该诉讼,反对中国阻碍新日铁住金等公司向其出售火电厂用钢管。欧盟于2013年也加入到该诉讼案中。欧盟主要出口企业有西班牙的TubacexS.A和德国的Salzgitter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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