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想一下,如果在成熟完善的市场经济下,屠呦呦以独立发明,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会怎样呢?她可以一次性卖给医药公司,获得一笔巨资,也可以作为技术入股,分红细水长流,或者拥有很大市值,那笔银子恐怕绝非黄晓明能比肩的了。
屠呦呦PK黄晓明,本来一笑置之的事居然闹得沸沸扬扬,有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说法,很有点混淆视听。把屠黄两位搁在一起,分明是把关公和秦琼放一个台子上比。
说到底,应该问的是,究竟屠呦呦拿少了,还是黄晓明拿多了?黄晓明拿多拿少,没必要讨论,这是市场给的,只要没有违法收入,没有偷漏税,就没什么可指责的。屠呦呦拿少了,才是最值得关注的。设想一下,如果在成熟完善的市场经济下,如果屠呦呦以独立发明,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会怎样呢?她可以一次性卖给医药公司,获得一笔巨资,也可以作为技术入股,分红细水长流,或者拥有很大市值,那笔银子恐怕绝非黄晓明能比肩了。
由于历史原因,屠呦呦的发明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完成的,当时没有知识产权观念,所以,屠呦呦获得的其实是计划经济时的回报,而黄晓明获得的是市场经济下的收入,两者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再往根子上说,就算都在一个时代,也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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