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16家水电气企业
1122份合同中
审出650条“霸王条款”
早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供用水、电、气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今年3月起,省工商局在对大量供用水、电、气企业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后,发现诸多格式合同中存在扩大自身权利、免除企业自身责任、排除企业客户权利、加重企业客户责任的条款(俗称“霸王条款”)。
据统计,此次规范整治共检查供用水、电、气企业816家,检查供用水、电、气合同1122份。其中,发现“问题”合同258份,发现不公平格式条款650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件。
截至目前,省工商发放行政建议书159份,行政约谈150次。经过整治,相关企业主动修改合同146份,主动修改合同条款383条;工商部门帮助企业完善合同文本161份,办理供用水、电、气合同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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