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江苏国贸酝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陈宏庆于2015年10月2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宏庆操纵“国贸酝领”股票交易价格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证监会责令陈宏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内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800,720 元,并处以800,72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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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于2015年4月24日表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和监管转型,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证监会就《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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