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下发了《关于简化企业债券申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下称《意见》),放松了企业债发行要求,鼓励开展债券再担保业务,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和信息披露,并对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发行进行了明确。
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导报特约评论员董彦岭3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进行发债松绑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也并不是任何类型的企业都适合发债,也要在这个大的方向下审慎选择。"
风险分散化
《意见》指出,未来企业发债,相关部门将简化申报程序,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审核效率。地方企业直接向省发改委提交企业债申报材料,省发改委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转报。申报时不再要求提供省发改委的部分预审意见,不再要求发行人提供和债券、偿债有直接关联的证明材料。代之的是,上述流程将纳入信用记录事项,并由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董彦岭对导报记者说,过去往往是以政府为主体,通过城投企业作为融资平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但还款来源不容易得到保障,反而造成一些风险,"将来融资更多还是以企业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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