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质检总局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通报了2015年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基本情况,发布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2015年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质检总局围绕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要求,把维护消费品安全作为“保安全”工作中的三大安全之一,着力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并将该项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缺陷产品召回在数量上大幅提升。
一是汽车召回数量达历年最高。2015年截止到12月18日,共有76家企业开展了226次召回活动,涉及缺陷汽车554.85万辆,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29%,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7%,创历史最高。汽车企业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共实施召回活动81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70%,涉及缺陷汽车352.23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18%,占全部召回数量的64%。
2004年10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以来,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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