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各参与人通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业务,中国结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登记结算业务指引(暂行)》、《内地互认基金在香港销售登记结算业务指引(暂行)》,并于昨日发布,两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结算通过开放式基金登记结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
本文链接网址:https://bbs.pinggu.org/k/news/1346309.html
为做大做强人大经济论坛,本站接受风险投资商咨询,请联系(010-62719935) 京ICP备11001960号 京ICP证09056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4107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邮箱:service@pinggu.org 合作咨询电话:(010)62719935 广告合作电话:010-68456523 13661292478 刘老师 投诉电话:(010)68466864 不良信息处理电话:1366129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