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突出矛盾与对策研究(2)
政府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建设既是公司治理改革的重点,是“旧体制”管“新体制”的根源,也是公司治理改革的难点,是政企关系交汇的界面。国资委开展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已经十年,机构建设方面进展较快,但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拖累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改善。建议下一步改革按照“落实权力、理清责任、权责对等”的思路重点加强机制建设,推动机构建设和机制建设协同前进。
我国国有企业大多源自计划经济下政府控制的生产单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的主线就是要从“政府控制为主”向“企业自治为基础”转变,其中董事会在现代公司治理中发挥核心作用。自1993年中央要求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家颁布《公司法》以来,国有企业开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是重点。从实践看,国有企业内部不同层级企业公司治理改革的进展不一,总体上呈现出“高层级慢、低层次快”的特点,离政府管理越近公司治理改革的难度越大。
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现状分析
2004年国资委决定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截至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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