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培训中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保监会政务信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和报送政务信息,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我们对《保险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保监发〔2004〕151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办法》,现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政务信息刊物及报送方式简介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政务信息刊物及报送方式简介
中国保监会
2015年12月29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务信息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政务信息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有关规定,结合保险监管和保险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监会政务信息工作是保险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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