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法治,能让非公企业家有安全感;唯有法治,能让非公企业家有稳定的预期。”
“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1月5日,新年的第二个工作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便率领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副检察长孙谦、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连福以及最高检主要业务厅局负责人,登门拜访全国工商联机关,与全国工商联领导和企业家代表座谈,回应非公经济界的关切,共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需要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最大的保护、最重要的保护就是法律上的平等保护,特别是首先要牢固树立并认真落实平等保护的理念,真正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曹建明的讲话开门见山引起与会人员的共鸣。
企业家们在发言中纷纷表示,希望有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正常的渠道、透明的方式经商办企业,正大光明地积累财富。
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代放通过三个真实的案例,建议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需要在对待非公有制经济与国有经济时落实“三个同等”,即打击犯罪同等对待、维护权益同等保护、加强监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