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2月11日讯近日,烟台的杨先生向记者爆料,2007年他在阳光保险公司花5000块钱购买了车险的全险,当年4月29号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撞伤了对方。由于对方是个三无人员,出院后就找不到人了,交警队也无法定责任。今年7月份,交警队打电话给杨先生说可以给他出具事故证明,并且找保险公司正常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却说服务期已过,拒绝理赔。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关注质量》报道,杨先生说,当时事故发生时,他打了阳光保险95510的电话,也拨打了120电话。阳光保险的现场勘察人员让他先把钱垫上,说以后会进行理赔,当时杨先生垫付了一万五千块钱。但是被撞伤的人在办完出院手续后就不见了踪影。由于找不到人,交警无法对事故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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