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会或进一步限制3年以内高现价产品的销售,中小保险公司将面临巨大现金流压力。低利率环境下,高现价产品的利差损风险和现金流风险加大,保监会进行规范属预期之中。但新规短期影响较大,预计实施的可能性较小。
保监会或进一步限制3年以内高现价产品的销售。据媒体报道,保监会拟就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修订,修改范围涉及高现价产品的定义、主体责任、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产品开发及销售等六方面。最核心的影响集中于对高现价产品销售的规定:保监会拟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开发新的存续期在3年以内的产品,且2016年10月1日之后也不得继续销售此类在售产品;同时,自通知下发起不得销售存续期在1年以内的产品。
高现价产品定义范围扩大。按现行规定,高现金价值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投资连接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除外。修改后的监管规则将该类产品范围扩大,指第4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