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公开下发。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终稿对各地奖补标准、电动车推广比例、各地方案上报时间进行一定调整。删除"原则上中央、地方奖励不得重叠支持同一项目";新增"公共机构考核奖励办法"。
《通知》终稿具体调整。《通知》对各地电动车推广量占当地新增及更新汽车总量比例进行了调整,重点地区推广比例门槛有所降低。其中一类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调整为2%、3%、4%、5%、6%(原为3%、4%、5%、8%、10%);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调整为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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