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欧盟政策制定者的纠结心理,没有谁比欧洲议会(EP)议员莱楠(Jo Leinen)表露得更加一览无余。
“到底要不要给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呢?如什么都不做,最终中国上诉至世界贸易组织(WTO)仲裁机制,很多人都预测我们会输;而让中国‘自动’得到市场经济地位,那么中国的过剩产能又是(欧洲)不能忍受的。”在1月28日的一场欧洲议会的工作组会议上,作为欧洲议会中国关系代表团主席的莱楠一筹莫展,向台上两位律师专家发问。
30余年内参与了数百起欧盟反倾销反补贴案件、欧盟贸易法方面的泰斗——比利时VBB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欧盟贸易法专家百里斯(Jean Francois Bellis),在上述听证中给了莱楠一个“欧盟在WTO法律框架下不占优势”的笃定回答,并指出相当关键的一点:欧盟在定义“市场经济地位”上,在国内法方面存在重大漏洞。因此,根据谈判条款,在2016年12月11日之前,欧盟理应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然而法律因素仅是欧盟在衡量是否授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众多考量之一:欧盟机构内部政治、欧盟成员国、欧洲议会、游说组织还有利益攸关方……纷争众多。
正如在接受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