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要牢牢抓住体制改革这个核心,坚持内外统筹、破立结合,坚决破除一切阻碍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有利于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制度安排。要从制度和规则层面进行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如是表示。
当前中国的开放,不仅是对外开放,更重要的是对内开放。对内开放的关键在于反对和抑制各种垄断,打破地区、行业之间的割据状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作为依法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的机构,2015年,商务部在立法、执法、国际合作等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过去这一年,相关立法不断完善,不断推进审查工作制度化。
为提高执法效率和透明度,商务部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总结,推动《反垄断法》修订研究工作。
启动《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修订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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