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新疆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华润集团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及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总要求,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保障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现就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的重要性。可再生能源代表未来能源发展的方向,是减排温室气体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对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制定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能源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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