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印送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

发布:CapitalVue数据库 | 分类:行业新闻

关于本站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分享大学、考研、论文、会计、留学、数据、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博弈论、统计年鉴、行业分析包括等相关资源。
经管之家是国内活跃的在线教育咨询平台!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现将《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印送你们,请通知所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做好初 ...
数据分析师
民政部关于印送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

现将《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印送你们,请通知所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做好初审工作。请督促相关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全部年检材料报送我部,按时参加年度检查,逾期不予受理。

民政部

2016年3月1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民政部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5年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凡在2015年6月30日以前经民政部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

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2015年5月31日前按如下程序完成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报送工作。

(一)网上填报。

2016年3月20日后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在“社会组 ...



本文关键词: 民政部关于印送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  
1.凡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转载的文章,均出自其它媒体或其他官网介绍,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该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若;
3.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