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的特点是通过互联网来提供服务,它不分地域,可以跨省、跨区域,乃至全球覆盖,这是互联网企业一个非常大的特点。为了更好地适应互联网企业一点接入、全网服务的特点,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就开始了一些相应的研究,前期我们也有很多研究,研究以后要优化许可程序,尽可能地减少许可的环节,为网约车企业提供最大可能的便利服务。”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
3月14日上午,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以下为答问实录:
[光明日报和光明网记者]:我的问题提给杨部长的。我们看到征求意见中有一个重要的规定,就是网约车必须到县市级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才能获得相应许可。很多网约车公司也感到我们的业务是全国范围的,是跨地区、跨城市的,这样的许可设置会加重我们的负担。请问杨部长,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和简政放权的市政方针相悖?面对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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