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保监会对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存在的骗保、未按规定回访等违法行为连续发布了5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如下:
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6〕1号)显示,太保寿险第三电话销售中心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在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存在公司销售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销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时任太保寿险第三电话销售中心总经理任俐飞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有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监会决定对太保寿险第三电话销售中心罚款3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监会决定对任俐飞警告并罚款1万元。
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6〕2号)显示,太保寿险第一电话销售中心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在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存在公司销售人员使用与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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