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适用行邮税,在购物限值内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可以享受七折优惠。同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再设免征额。
政策设计的目标是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境外购物补税风险大大提高。境外购物携带归来不能不三思。尽管境外旅行已蔚然成风,但是对多数国人来说,这事也不常有。毕竟中国还处于发展阶段,境外游的经济基础还很脆弱。这样,有机会出去的国人,回来时给亲朋好友带点礼品,分享境外旅行的乐趣,实属正常事。而今,这种快乐的分享可能看上去不是那么容易。
境外购物不补税,肯定会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损失。按消费地课税的原则,海外购物后入关按规定缴纳税收,且仍有免征额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需要。但是,对于所有人来说,有意义的是实际税负,而不是名义税负。当海关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抽查不是很严格的时候,旅客基本上不需补缴税收,实际税负可能是零,而严格抽查就可能出现补税较多的情形,从零到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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