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下行期,企业逃废债现象愈演愈烈。银行人士反映,有的债务人利用法律漏洞,蓄意造成关联资产被查封、被出租或担保失效,导致银行债权悬空。
陷入互保圈、担保链的江浙地区民营企业,滥用“先刑后民”规则逃废债。一位大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对财新记者指出,有的借款人出现债务危机,担保人本来资质尚可,但借款人在贷款到期前去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称自己骗贷,由此进入刑事程序。一旦借贷主合同失效,相应的担保合同也失效,担保人由此解套,最终造成银行债权损失。
或者是在借贷合同中,企业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该个人的资产没有抵押给银行。当企业违约,相应抵押资产被查封后,实际控制人本应承担连带责任,“老板给家人写个条子,称自己名下资产都抵押给家人了,银行就没办法执行。”前述大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说。
还有银行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虽然企业抵押了房产,但又把抵押房产租赁给别人经营,按照规定,要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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