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3日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经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6年5月3日向河北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赵勇副书记主持,周建组长通报督察意见,赵克志书记作表态发言,环境保护部赵英民副部长,督察组成员,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省的重要指示,认识到自身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科学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比较重要的位置,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尤其是赵克志同志到任后,环境保护工作显著加强,一批重要环境保护方案制度出台,为今后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河北省围绕环境质量“三年有好转、五年大改善”目标,制定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环境目标评价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张庆伟同志多次专题研究环保工作,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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