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报昨日的报道中,我们对上市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进行了梳理,其中一个来源是闲置的募集资金。那么,问题来了,上市公司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是否合理?是否应该制定一些必要的"市场纪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的其中一项规定是: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既然有明文规定,上市公司为何还会有闲置的募集资金呢?很明显,募集的钱过多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超募"了。
我们看到,对于超募资金,上市公司对其用途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存了银行"吃利息",有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的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其实,对上市公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监管层是有明文规定的。根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