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之后,5月6日,住建部提出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6条具体措施,从培育供应主体、鼓励租赁消费等多个角度,构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
1998年“房改”以来,我国住房供应基本是住房销售市场的“单极化”发展,而本该平行发展的住房租赁市场则一直跛脚前行。目前,城市化进入“下半场”,即人口向大城市及周边集聚,各大城市房价暴涨,楼市存量凸显,租赁需求边际增长更快。
2014年,通过市场租赁(包括城中村)解决居住的总人口有3亿左右,占城市常住人口近40%。流动人口的租赁需求更明显,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显示,截至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2.45亿,超过总人口的1/6,但一直以来,住房供应“重售轻租”。目前,以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为主的新市民是住房消费新主体,租赁是他们落脚城市后的首选,甚至是长期选择,但政策仍囿于鼓励买房。
同时,新房开发和销售对地方财政、招商、税收和经济的贡献很大。在房屋供应方面,地方政府偏重于新增供应,特别是经济价值更大的商业办公用房和工业厂房,而非存量房再利用,甚至各地编制的住房建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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