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回应:草原天路收费获得省级政府批文
素有“中国66号公路”美誉的张北“草原天路”进入了收费时代。5月1日,张北县政府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确定草原天路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一时间关于“张北县越权收费”“人一多就要钱”“杀鸡取卵”等各种质疑声不断,对此,张北县旅游局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一一回应。
质疑一:收费是否合规合法?
张北县物价局给该县旅游局的《批复》中称,鉴于政府投入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还在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的相关规定,本着以社会效益为主,适当补偿成本费用的原则,经召开听证会论证通过,并报请县政府批准,对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进行批复。
消息一出,引发不少游客质疑其收费是否合理合法。根据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只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部分符合条件的桥梁、隧道可以收费,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公路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设站(卡)收取车辆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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