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及相关配套方案的函》(桂政函〔2016〕48号)收悉。经征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成员单位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附后,请据此制定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并做好与南方区域市场的衔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改革实施。请你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用电企业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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